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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科技大学网络文化工作室终期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0日 10:52  点击:[]

各单位: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现对2020年度立项的校级网络文化工作室进行结项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验收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开展项目终期考核,主要考核工作室的创作成果、团队建设、应用推广情况等,重点考察网络作品质量。

申请验收条件:

1.围绕网络热点主动回应舆论关切问题,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及时跟评引导,取得积极成效;

2.在产出数量上,获批重点项目的网文与摄影作品类工作室按照每月不少于3篇、微电影和应用开发类每月不少于1部/项、公益广告和音频作品类每月不少于2部、动漫作品类每月不少于2篇的要求进行创作与发布;获批一般项目的网文与摄影作品类工作室按照每月不少于2篇、微电影和应用开发类每月不少于1部/项、公益广告和音频作品类每月不少于1部、动漫作品类每月不少于1篇的要求进行创作与发布;

3.在作品质量上,工作室的作品应在每个支持期内在校级媒体(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省级及省级以上媒体推广、报道或引用不少于2次;

4.支持期内,工作室在网络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实绩,指导教师获得校级以上“易班优秀指导教师”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奖项;

5.支持期内,工作室获省级以上网络文化作品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直接认定为合格。

材料报送

1.提交《陕西科技大学网络文化工作室终期验收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

2.工作室建设工作总结从基本实施情况、主要网络文化成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

3.相关材料(《验收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于2021年9月20日17:00前报送至教四C412,电子版(除《验收申请表》及支撑材料,还应包括网络文化原创作品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lanjing@sust.edu.cn(邮件主题:2020年网络文化工作室结项+工作室名称+负责人)。

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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